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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和爱人于2012年登记结婚,由于他又一女儿,所以在着期间我们俩签定了一份互相继承协议
请问律师,我和爱人于2012年登记结婚,由于他又一女儿,所以在着期间我们俩签定了一份互相继承协议 请问律师,我和爱人于2012年登记结婚,由于他又一女儿,所以在着期间我们俩签定了一份互相继承协议,但是没公正,而且协议上已经注明,以后我俩谁都不能对协议里的财产再立遗嘱。如果他对协议中的财产再立遗嘱是否生效。
2015-11-30 08:54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5-11-30 09:02
具体看内容,一般有效
2 110网律师  2015-11-30 09:09
相当于立了两份遗嘱。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里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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