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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培训协议”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而签“培训协议”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于去年就进入一家单位上班,但是直到现在单位都没有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当时我进入单位2个月之后,单位和我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大意是讲我是他们单位培训的学员。当时不懂法,就和他们签了。但现在我知道他们这么久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于是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他们赔偿。但是单位这时拿出那份“培训协议”,说我是他们的培训对象,这一年来我做的事都是培训内容(但是有一点,协议上没有写明培训内容),而非劳动关系。向他们这种,该签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却签“培训协议”,这种行为合法吗?这份不是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培训协议”有法律效义吗?我现在要怎么做才能证明我这一年来是在“劳动”而不是“培训”呢?
2011-07-20 19:27 wodeya……(贵州-遵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电话:15329803560  2011年07月20日 21时02分
要查看具体的培训协议,可能该协议无效,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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