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好心律师们 帮帮吗 律师:您们好 我是贵州台江的 做美心室内门销售的 今年3月15的时候应厂里要求挂了横幅广告 《兔年3 15美心最给力室内门7.8折》》这样的一张 我们县里工商局执法股路过二话不说 下车照相 就走了 说下午到工商局处理 下午到工商局 他们说:我违规发布 户外广告 问我活动期间卖门利润是多少 我告诉他们说:卖了6个门收入600元 最后他们说要罚款 100元 收违法所得600元 挂一张横幅就要罚款吗??没有告知的义务吗 我刚做生意不到一年那知道这样是违法的啊 请问律师 工商局的做法 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去交这个罚款啊
2011-07-19 20:45 台江美心门(贵州-贵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19 20:48
商局的做法不是很合理。但,如果罚款写明依据并出具正式票据,你应该缴纳。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19 21:15
如果出具发票应该缴纳
3 110网律师 2011-07-19 21:33
不合法.只能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5倍以下罚款,而不是营业利润.
4 110网律师 2011-07-19 22:24
应当缴纳,如果您认为工商局的处罚不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 唐羽生律师 2011-07-20 11:06
要分具体情况,可能不合法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