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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拆迁,爷爷所留的房屋分配时与叔伯起纷争
祖屋拆迁,爷爷所留的房屋分配时与叔伯起纷争 我爷爷民国时期离家躲避兵役,逃难时被其养父也就是祖爷爷收养,祖爷爷去世后其家中大院留下大片空地。解放后二爷爷的后代在空地上建了不少房子。我爸爸在爷爷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出钱雇人建了几间房子,二十年来都是我爸爸在打理出租给他人。2001我爸爸买下二爷爷的后代建的房子数间,但后来房契登记时将我爸爸建的与买来的连同祖爷爷的和二伯建的写在一起,房契上的所有人为我爷爷。房子在2004年被房地产收了,分房时大伯二伯自给我爸爸期自己建的与买的,爷爷留下的一平米都没有,爷爷没留下任何遗嘱。
   现在想问一下,我爸爸自己建的房子是与买来的房子的所有权是否归属我爸爸?爷爷留下的房子可以争来吗?
(二爷爷是爷爷的亲生弟弟,两人一起逃兵役,解放后两人住在一起)
2011-07-19 20:29 a49886……(广东-韶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07月20日 14时54分
您好,你爸爸自己的建的与买来的属于你爸爸所有。属于你爷爷的房产,其继承人合法继承。现在房契上所有人是你爷爷,其中包括你爸爸自建的和买来的,所有你爸爸需要先确认房产,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产权。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19 20:36
“房契上的所有人为我爷爷”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几个儿女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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