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经济赔偿问题 我是一名女同志, 和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村里人都说她神精)抓挠了两下,轻微伤都不够,现在对方以治精神病为由,花费几万元,想到法院起诉我,让我来赔偿她的医药费等,我与她抓挠后,她十几天后才去看病(其实她根本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借此机会看精神病,恶我的钱,让我出钱帮她看)请问律师,如果她到法律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11-07-18 22:57 iamslm(河北-邯郸)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梁会朝律师 2011-07-18 23:12
据你所述应诉即可,不必担忧,她的主张要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1-07-19 07:17
如果认定没有因果关系,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建议详细介绍或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3 孙新律师 2011-07-19 10:12
她的伤害必须和你实施的侵害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成立
从你诉说的事实情况来看
你对她精神不正常的治疗费用不用承担相关费用
从你诉说的事实情况来看
你对她精神不正常的治疗费用不用承担相关费用
4 孙新律师 2011-07-19 13:17
她的主张要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