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本人是大陆人士,2000与台湾男士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05年在台湾协议离婚,小孩监护权归我。孩子的父亲一直至今从未付过抚养费,小孩一直都是我独立抚养,现在经济状况也很差,孩子的父亲在大陆工作,收入也不错,给他打过多次电话都不接,我该怎样替小孩要正当的抚养费。
2011-07-18 13:44 xlS6044(广西-北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7-18 13:54
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18 13:59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3 贾金勇律师 2011-07-18 14:04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1-07-18 14:05
首先,肯定是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或是故意回避,那就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每月按时给一定数额或是一次性支付女儿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