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的产品,销售后进入法人私人账户内 我们是2人合资的公司,各占50%的股份,用公司账户内的资金采购了商品(未开发票),经过网络销售以后进入公司法人的私人支付宝账户内,现法人想独吞盈利,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支付宝付款记录来追究法人的挪用公款的行为呢?
2011-07-18 13:40 我是神仙(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18日 13时49分
你好:
法定代表人该行为存在违法之处。
但需要注意,支付宝记录应给予公证证据保全。
法定代表人该行为存在违法之处。
但需要注意,支付宝记录应给予公证证据保全。
2 110网律师 2011-07-18 13:46
可以作为证据
3 110网律师 2011-07-18 13:54
可以,但是,如果你们双方都认同先进入个人支付宝的账户,然后在转到公司转户,那么当时有没有约定其中的时间问题,即个人支付宝转公司账户的期限是多少时间?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只能是一般的纠纷,不能成立挪用公款。
4 贾金勇律师 2011-07-18 13:59
可以。
5 110网律师 2011-07-18 14:21
关键是证据的收集。
6 刘鹏律师 2011-07-18 14:34
可以,注意证据的搜集,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