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这种情况的认定
这种情况的认定 初一住宿生晚自习后回到学校宿舍,去厕所时使劲用手敲厕所门上的玻璃,敲碎玻璃,当时没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原因,完全是他自己敲的,导致手受伤,值班教师第一时间送他去医院并通知家长。请问这种情况的认定?
2011-07-18 11:14 GPv8112(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8 11:21
如您所述属实,过错完全在学生自己,学校和老师没有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