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解除协议或合同事宜咨询 你好,我是2011届研究生,在4月份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绵阳分行签订了三方协议,上面附加协议规定违约要交2万元,通知月底培训上班。但是我又考了重庆市公安局公务员,现在正在政审,估计要9月份才去报到。请问,我如果去银行培训上班签订合同后再辞职,还要不要交钱?银行放不放人?
2011-07-18 09:32 aLx7525(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8 14:51
你好,如果去银行培训的,需要承担违约金,未参与培训的,不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