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 我和丈夫是在两地,现在在起诉离婚阶段,我无意中发现,丈夫瞒着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我问了下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得知,是拿他名下的房产才能贷的,而我根本不知道他有房产,而且,根据规定,这种贷款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场才能贷的款,这是否说明他贷款时造假?我要不要追究这笔贷款?在我不知情的贷款,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我需要承担债务吗?而且,他造假贷款,侵犯了我的什么权利,我追究的话,他要负什么责任?
2011-07-17 21:40 琉代(广西-北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电话:13983099417 2011年07月17日 22时30分
如对方没有提出要求你分担,就不存在说侵犯了你的什么权利
2 马宝昌律师 2011-07-17 21:58
担保行为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1-07-18 13:43
你好!
你可以要求法院查询和查封,你新发现的财产!
具体详细的你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到我律师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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