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挂靠公司未交审验费,现在被起诉。该如何办理 我开了一家车辆挂靠公司,2009年2月有一车辆挂靠我公司,2009年10月车主来到我公司,要求审验车辆。但是未交一分的审验费,只是将行车证放下就将车辆开走。六个月后,他起诉公司,给予他赔偿。起诉原因是说公司扣留其车辆和行车证。一审法院判决我公司输了。二审法院判决我们还是输的。按理说未交清一切费用,车管所不办理任何与车辆有关的手续。这其中的费用包括保险费,河滩路集资,审验费,地税。按挂靠协议合同说,未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公司无义务为其办理任何业务。现在的情况是一审,二审我们都输了,这个情况怎么办?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2011-07-17 21:08 马红祥(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7 21:17
可以向二审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 潘志刚律师 2011-07-17 21:19
到高级法院申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17 22:20
不知道两审法院判决你败诉的原因是什么,还是带上你的两审判决书找当地律师看了以后帮你想办法解决,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再审
4 张进军律师 2011-07-18 12:48
可以考虑申请再审.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18 13:35
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