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2010年8月初,我叔叔让我们家把0.0325亩的回返安置地给他,并付给他1万块的钱,我们家人答应了,并提出让他把我爷爷留下的四间房子分给我们家两间,后面我们家把地给他了,一万块钱没给他,他也没把房子分给我家,那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回那0.0325亩地吗?
2011-07-17 19:19 许家惠(云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7-17 23:10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2 张 静律师 2011-07-17 19:20
如果条件未达到,可以撤销
3 110网律师 2011-07-17 19:25
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不能成就时,赠与合同不生效,也就是说你可以要回土地.但如果是你们你原因导致条件不能成就,赠与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你们没支付一万块钱,而导致他没把房子分给你,赠与是生效的
4 110网律师 2011-07-17 22:39
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需要审查材料。
5 110网律师 2011-07-19 09:38
您好!建议你带上材料当面咨询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