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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政府签订安置房合同,合同对房子位置楼层做了约定,房价为成本价,到期对方不屡行
我和政府签订安置房合同,合同对房子位置楼层做了约定,房价为成本价,到期对方不屡行 我和政府签订安置房合同,合同对房子位置楼层做了约定,房价为成本价,到期对方不屡行。一审法院称房子未建,让要钱,方便执行,要钱我又没办法提供证据,法院又不予支持,我的房子就白扒了
2015-11-24 14:11 ask201……(河南-三门峡)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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