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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孩子订婚后,性格不合分手,彩礼钱怎么处理?
农村孩子订婚后,性格不合分手,彩礼钱怎么处理? 我儿子经人介绍与邻村的一女子订婚,相亲时过了一万元的彩礼钱又买了四金(项链,手链,耳环,戒指)等计一万八(物品一万八)后发现恋两人的性格不合,现已分手,但女方迟迟不退彩礼,只答应给返回一万块钱,说四金不给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彩礼该怎样处理?
2011-07-17 07:21 沉默的小村(吉林-吉林)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7-17 07:50
对方应返还的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7 07: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应该返还,协商不成,起诉要求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1-07-17 07:22
彩礼应该退,可诉讼解决。
4 张  静律师  2011-07-17 07:41
彩礼钱可以返回,其他的返回很困难
5 李同红律师  2011-07-17 09:01
应当退还,协商不好,可以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1-07-17 09:14
四金也应当退还;
7 110网律师  2011-07-17 09:21
应当返还。
8 陈晓云律师  2011-07-17 09:34
起诉解决
9 110网律师  2011-07-17 11:44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彩礼钱可以返还,但需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如媒人的证人证言,买金银手饰的票据;
2、但话说回来,人家姑娘也跟你儿子处了一回,最好商量解决一下,以免过于争执。
10 110网律师  2011-07-17 13:26
起诉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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