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教师,由于夫妻两地分居,向学校申请调动工作,但学校不批准 我是一名大学教师,由于夫妻两地分居,向学校申请调动工作,但学校不批准。于是在2002年的时候递交了辞职申请,辞职申请是寄给学校的。没有收到学校任何的批复与处理意见就离开了学校。过一段时间后,想回学校继续工作,学校说我已经被除名了。请问这样符合程序吗?学校有权利未走任何程序就给我除名吗?我应该怎样进行维权呢?
2015-11-24 00:22 ask201……(河北-承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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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隆德县的一名教师,夫妻分居两地14年,现在终于找好了接收单位
1个回复刘律师您好,我是海原县的一名在编教师,由于两地分居,打算调回银川
0个回复我是在职公办教师,工作两年了,现在由于家庭原因,需要辞职,向学校提交了辞职申请20天了
0个回复我是编制教师在海南教书已经有9年了,现在嫁到广东省,由于夫妻两地分居
0个回复教师由于生活习惯和工作地方不一样,向上级申请调动,但是由于服务期未满
0个回复我是刚毕业一年的在职在编教师,还没转正,由于夫妻分居太麻烦所以想到老公所在的城市工作
0个回复夫妻在同一单位,两地分居,工作调动问题
1个回复你好!我因个人原因在公司申请了离职,公司不批准,然后对我的工作做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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