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承担一部分赡养费,男方及南方父母一共两套住房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承担一部分赡养费,男方及南方父母一共两套住房,后男方再婚并有一女,请问若干年后,如男方没有留下任何有关产权遗嘱的话,第一个孩子有没有这两套房屋的继承权?
2015-11-23 23:19 ask201……(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1-24 00:45
有继承权利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5-11-23 23:36
有继承权。
3 李庆标律师 2015-11-24 07:47
孩子只能继承老爸的份额而以。
4 郑何顺律师 2015-11-24 09:15
你好,当然小女孩有继承权的。
5 潘怀宣律师 2015-11-24 10:06
第一个孩子作为你的亲生儿子有法定继承权。
6 李军律师 2015-11-24 15:52
有继承权。子女都有继承权。
7 姚艳艳律师 2015-11-24 17:02
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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