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的问题 我家是外省的。认识了沈阳的一个女友,我们都是离异的。我们同居了有将近一年半,10年10月一她自己的名义买了新房子,他自己的名字,开的单身证明,我出的钱。,在我名下的银行卡直接转帐到地产公司的,是25万,有银行刷卡的回执单,因为我相信她。给他个保证,才同意房子写她一个人名字的。现在她提出和我分手,买房子的钱也不给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2011-07-16 18:24 sysy51……(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6 18:28
不要紧,同居至少还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1-07-16 18:30
可以将购房款要回来
3 110网律师 2011-07-18 14:44
是你自己的,可以起诉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