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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交往的时候借给他钱,所以没有立借条字据,2014年夏天时第一次借给他1万
当初交往的时候借给他钱,所以没有立借条字据,2014年夏天时第一次借给他1万 当初交往的时候借给他钱,所以没有立借条字据,2014年夏天时第一次借给他1万,后来又借了好几次,前后加在一起近2万块钱,今年我一直催他,他还了一部分,现在还有15100元没还给我,借他的时候说周转很快就还,后来也说过会在2015年8月份左右会把钱还给我,到现在都没还,我能把钱拿回来吗,要怎么拿?
2015-11-23 21:14 ask201……(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月红律师  2015-11-23 22:56
您好,他如果自愿还你没有任何问题,走法律途径需要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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