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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加班
强制加班 我们公司正班(办公室职员)是早8:30到下午5:30,早班(普通员工)就是早上7:00到晚上19:00,晚班就是晚19:00到早7:00,就以上说的上班时间久已经加班3个半小时了,厂里还要求再加两个小时,今天又要求12小时之外又加3个半小时,如果不加就以不服从领导安排给处分,警告处分要罚钱最低50元,这样一来我们在正常班时间以外就加班7个半小时,厂方这样做合理吗?厂方有没有触犯法律?
2011-07-16 12:42 zk7506……(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7-16 13:18
不合理,违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1-07-16 14:42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退还违法扣除的工资,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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