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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一名女同志,因工作原因和同事在单位发生口角,对方是男子,让我由椅子上踹倒并磕到在水泥地上。在医院已报警并做了记录。现在我已住院观察,请问我该怎么解决,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保护?恳请律师朋友帮忙!!!
2011-07-16 12:21 赵志芳(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年07月16日 12时30分
需要鉴定才能确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1-07-16 13:34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3 李玉更律师  2011-07-16 13:35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害的,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4 齐志龙律师  2011-07-16 13:35
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建议协商解决此事
5 孙新律师  2011-07-16 14:13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6 孙新律师  2011-07-16 14:51
如伤势较重要求公安机关给你做个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达不到轻伤以上,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医药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7 孙新律师  2011-07-17 09:08
产生各项费用后,直接以人身侵权进行索赔。当然,既然是在单位发生的,你可以请求单位领导等协调解决此事。
8 孙新律师  2011-07-17 11:05
报警,鉴定伤情。
住院治疗。
保留各项花费的票据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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