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上签的合作经营,租赁关系成立不成立 我租赁了一个土地,村集体土地,A几年前从村委会那租来的,合同30年,现在转租给我了。怕村里有人不服,所以合同上签着合作经营,事实上不是,是我单独在该地上经营的。合同上其他缴费等款项和普通租赁合同没区别,就是这个“合作”这两个字上有点疑惑。请问合同有效无效。有什么该注意的。
2011-07-16 09:55 jjjzhm……(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7-16 12:33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1-07-16 10:13
你好!该合同要经过出租人同意.
3 齐志龙律师 2011-07-16 13:48
租赁合同在转租时需要得到出租人同意,
4 孙新律师 2011-07-16 15:14
1.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不符,以合同内容确定合同性质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不会因为未报发包方(村委会)备案而无效
3.如果你是外村人,本村村民可对该土地的转租主张优先权,但只能在你开始使用该土地两个月内主张,两个月后不再享有优先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不会因为未报发包方(村委会)备案而无效
3.如果你是外村人,本村村民可对该土地的转租主张优先权,但只能在你开始使用该土地两个月内主张,两个月后不再享有优先权
5 孙新律师 2011-07-17 11:16
转租合同效力取决于多项因素,A的租赁合同效力是根本。
6 孙新律师 2011-07-17 12:16
名为合作实为租赁。按合同的实际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