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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格尊严权
侵犯人格尊严权 2008年的一个夏天,我对门的一个同学跟村里人说,说我天天手淫,神经病,好吃,严重侮辱我,诽谤我等侵犯我的人身权利,使我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花了我的几万,我想告他,可是没有证据,我不知道怎么办
2011-07-16 07:17 杜十娘(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7-16 12:34
没有证据的,无法主张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07-16 07:23
收集证据。
3 齐志龙律师  2011-07-16 13:54
需要收集证据,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4 孙新律师  2011-07-17 13:23
既然外人知道这些说辞,应该能够取证。
争取知情者的同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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