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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土地性质问题
拆迁房屋土地性质问题 你好,我家有一套房子现在要拆迁了,这套房子在1993年的时候是因违章建筑被罚款处理好的,但当时在罚款单上注明了该建筑是厂房,可是我们村是没有工业用地的,也就是说当时的罚款厂房是没有依据的,所以这套房子也不能按照工业厂房来计算。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可不可以按住宅来计算,有没有可以提供的法律依据。
2015-11-23 09:47 季杨伟(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11-23 10:52
您好!
既然是按照厂房建筑被处罚,拆迁也应当按照厂房来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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