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有关找工作的法律问题,急!急!急! 到一个工作单位应聘找工作,他说要交300元服装费用,当时没有考虑,先交了1部分费用,因为考虑到可能会被骗,不想交钱,只能不在那里工作了,想要回原本交的那部分费用,可是那个经理说公司程序不允许,那请问可以要回那部分费用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是不是有法律规定应聘时不允许收这种费用的?万分感谢
2008-08-14 11:09 mikimi……(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程才律师 2008-08-14 11:35
你完全有权利要回,法律规定,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财产性费用等.
2 110网律师 2008-08-14 12:32
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