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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带人来打我们,打到中途喊来的两个人跑了,我鼻骨骨折,(构不成轻伤)
对方带人来打我们,打到中途喊来的两个人跑了,我鼻骨骨折,(构不成轻伤) 对方带人来打我们,打到中途喊来的两个人跑了,我鼻骨骨折,(构不成轻伤),完事就去了派出所,调解时对方称他带来的人当中有一个受伤,但警官喊他通知那人来他说来不了在医院,我们要求去医院确认他也不同意。于是警官在调解书上写了尚未确认。现在半个月过去,我已经治疗好了,去商量赔偿事宜时对方以那人还在医院治疗为由一拖再拖,这种情况我怎么办?不要说去法院起诉,不到最后一步不想那么麻烦。还有派出所连对方是否真的受伤都无法确认,就任对方以这个理由一拖再拖,是否有失职?对方肯定想最后不了了之。可我气不过呀,还没有一个说公道的地儿了?麻烦律师帮我出出实质性的建议,谢谢!
2015-11-22 11:28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元金律师  2015-11-22 12:13
对于涉及的赔偿问题按各方的过错承担责任,就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
2 李建军律师  2015-11-22 12:57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委托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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