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我还有没有居住权 婚后房屋拆迁,我是被安置人之一,后购房写着婆婆名字,离婚的话我还有没有居住权? 补充:结婚的时候房子是他们家的,拆迁我是被安置人之一,现在我的户口已经不再婆婆家了,还有居住权是吗?他们哄我走有道理吗?
2011-07-15 11:24 Oak3143(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7-15 11:27
房屋拆迁你是被安置人,房屋有你的份额,你有所有权,当然有居住权。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屋份额,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15 11:29
房子有你的份额你有权利居住
3 徐卫东律师 2011-07-15 11:30
您好!你是被安置人,当然有你的份额,当然有居住权。不离婚你也可以要求分割。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4 孙新律师 2011-07-15 11:46
有居住权
5 孙新律师 2011-07-15 11:54
如果你是被安置人之一,那么房产虽然写的你婆婆的名字,但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6 110网律师 2011-07-15 12:51
由于房屋拆迁你是被安置人之一,所以房子应该有你的份额,离婚时你还有居住权。你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7 赵江涛律师 2011-07-15 13:17
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8 孙新律师 2011-07-15 13:18
你享有居住权
9 谷友军律师 2011-07-15 13:35
是被安置人之一,享有居住权。
10 孙新律师 2011-07-15 14:13
房子有你的份额你有权利居住
11 王润律师 2011-07-15 15:41
你还有权利,但体现在居住权上是不现实的。建议你起诉要求给你补偿,以金钱的形式补偿给你。
可以电话详询律师。
可以电话详询律师。
12 孙新律师 2011-07-15 15:48
有你的份额,你可以起诉要求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