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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案
人身损害案 我有一个人身损害的案子,有两个被告。一个是个体户,一个是没有质知的工程包工头。现在一审打完,个体户不服判决上诉了,包工头不应诉。案子一直托这。去年年底判完,到现在还没把案子递到中院。我该做什么可以快点结束案子。
2011-07-15 10:50 fQD921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5 11:04
可以公告送达。
2 陶跃明律师  2011-07-15 12:14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审理案件民事案件是有审理期限规定的。当事人不应诉,那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等方式,被上诉人不到庭可以缺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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