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友未婚,现有两个小孩都不满两岁,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要求五万赔偿后不再与子女往来 我与女友未婚,现有两个小孩都不满两岁,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要求五万赔偿后不再与子女往来,请问是否合理?
2015-11-22 01:05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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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友同居四年有一女孩2岁,我提出分手,她要求赔偿,我需赔吗?如小孩跟一广
0个回复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是女方想要求离婚,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有两个小孩
1个回复我们结婚两个月没领证也没孩子因为性格不合闹分手男方要求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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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未婚怀孕2个多月.因性格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并带有要胁.请问怎么办
1个回复未婚怀孕4个多月.因性格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金高并带有要胁.请问怎么办
4个回复两人生有两个孩子,没有登记结婚的,现在分手女方要求男方赔偿5万元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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