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贷款的问题 本人在做生意期间与一公务员合伙,此人在去年需要贷款,但是公司法人是我。在碍于面子的情况下,我作为第一借款人,他做为担保人在银行贷款人民币15万元,他作为私用。至今已归还银行10万元左右。但因合伙纠纷大家已经撕破脸,他现在说钱都是我用了,原来也没有什么凭据,真的是说不清楚了。但是我已没有能力去归还银行的债务,我只有一辆分期付款买的汽车,还在分期中。我该怎么办?我想我是不是要为我犯下的错误买单了!麻烦哪位热心的律师给我分析下,谢谢了先!
2011-07-14 21:32 acanxl(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4 22:53
如果 你不还钱 他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7-14 23:23
对于银行贷款你是债务人应当首先想办法还款,否则影响你的信誉记录!其次,建议收集录音、证人等证据证实贷款金额合伙人实际占有,主张其为合同实际履行人,同时其作为担保人银行也可以向其主张担保责任!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13971214013 18971349500 QQ:1597912064
3 110网律师 2011-07-15 09:42
你是具体的借款人,银行肯定有权你偿还贷款;你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存在该项约定。
4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41
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59
原则上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他要不还款,其实你可以去他们的机关监察部门举报他的,肯定要受到相关的纪律处分。同时,你还要收集证据证明他是合伙人,反正合伙期间的债务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具体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以最大限度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1-07-16 10:58
1.你是借款人,肯定应该承担还款责任的。
2.如果你确实没钱还,对方他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如果没有足够相关的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被他私用,你就要为你的错误买单了。
2.如果你确实没钱还,对方他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如果没有足够相关的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被他私用,你就要为你的错误买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