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集体土地,婚后卖掉分来一笔钱,这算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老公集体有块地,这块地是1990年土地被征用后,大队里每户人家集资又买回来的部分地,予今年4月卖掉,卖掉后有一笔钱,其中一半钱按1990年的人口均分,另外一半按今年卖掉时的人口均分,我和老公04年结婚的,这样的话,我老公一共拿到90年那份的60万和现在那份的60万,一共120万,我拿到现在的60万,现在面临离婚,我想咨询律师,这笔钱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的。
2011-07-14 20:05 丝丝倩影(浙江-金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7-15 01:22
未必,后面一块土地是婚后回购的?那么可以认定是婚后共同财产。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7-15 06:10
你可以主张权力.
3 倪振杨律师 2011-07-14 20:41
婚后取得,不妨主张共有、均分!
4 陈晓云律师 2011-07-14 21:22
有你的份。
5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48
现在的那份60万元属于共有,你有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