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问题 律师你好:
这次拆迁才知道,父母的祖居(现父母双亡21年)1984年房屋普查时,我大哥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证明情况下登记在大哥的名下(父母没有遗嘱,我和姐姐也不知情)。我1974年结婚后就不住在家里,但我们一直为此房而争吵过(我放在父母家的几件家具,哥哥把我的家具扔了,为这我和哥哥吵过多次)。
现房子有我一份吗?谢谢
这次拆迁才知道,父母的祖居(现父母双亡21年)1984年房屋普查时,我大哥在单位和居委会出具证明情况下登记在大哥的名下(父母没有遗嘱,我和姐姐也不知情)。我1974年结婚后就不住在家里,但我们一直为此房而争吵过(我放在父母家的几件家具,哥哥把我的家具扔了,为这我和哥哥吵过多次)。
现房子有我一份吗?谢谢
2011-07-14 17:44 有什么(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4 17:50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14 18:14
如果证据可以起诉要回
3 110网律师 2011-07-15 11:57
法定继承,共同共有,你对该房屋有一份,但若诉讼,需要补强证据。
如果有疑问,欢迎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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