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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征用
关于农村土地征用 你好!我是北川县安昌镇的.我们村有一片土地被驾校看上用来修校区,可是,是以政府的名义征用的.请问这种征用方式合法吗?
我们这里有的村民家里的土地已经用来修房子等占完了,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有户口,没土地.我们从分到至今一直用作耕种.现在补偿又怎么分配呢?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和土地已经占用的人可以分到补偿吗?
我们有承包合同可以不卖吗?
2011-07-14 16:24 陈雪儿(四川-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尹利兵律师  2011-07-14 17:00
现在土地征收必须以政府的名义进行征收,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征收公告的标准为主,如果与市场价格差入太远,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14 17:28
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
3 刘法律师  2011-07-14 21:42
您好,这种征用不合法;关于征地补偿成都市是依据川府发88号文件进行赔偿的。
4 110网律师  2011-07-1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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