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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处理
农民工工伤处理 我是贵州省人,现在在福建省福州市世纪金源开发区工地做工,7月4日早上左手拇指被电锯锯断一半,伤及骨节,现在福州武警医院住院,断指虽然已经接上,但据医生说可能会失去知觉。请问在这一事件中,我该怎么向公司寻求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1-07-14 15:26 NPn3220(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4 15:32
您好,首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公司没有及时跟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你还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14 16:28
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1-07-15 11:11
你好,现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要求赔偿,若单位不赔,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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