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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心脏病发作死亡
老人心脏病发作死亡 我是一名电器维修者,几天前有个75岁老人拿部电话机来我店里维修,当时我忙着就叫他先把电话机放在店里明天来取回,到了隔天他来取电话机,我就帮他试试电话机,他没有说什么就拿了回去。20分钟左右他回来说我偷换电话机,我说这不可能的事,他说装电话的袋子是他的里面电话不是他的,被我偷换了,我就说你看看我店里其他电话机有没有是你的,他说这里没有一个是他的,硬说我偷电话机,当时我很气愤就跟他发生了一点口角。(我不知道他有心脏病)他把电话放在店里然后就到另外电器店买了一部新(在那间电器店坐了20分钟之后),经过我店里时我老婆叫他把原来电话机拿回家去,他根本不理没有说话就回家去了。事情再隔了30分钟后,他老婆再来我店里拿回电话,说电话真的不是他的,我说你看看店里面有你的吗,她马上就认出这个就是,这时我才知道两个装电话机袋子是一样的,老人只认袋子就认为我偷换了电话机。她连忙就说我老伴性情急爆的人,又有"心脏病"和"高血压",师傅你不要生他气,不要过情他,我说没有事的你就拿回吧!她又对我说我得马上回家,我老伴在后面跟来(她骑自行车的)怕来闹事。但是她刚走30米左右他真的来了,她马上大声叫他回家,他不听夫妻俩就在店门口公路上拉来拉去,这时候她老伴“心脏病”发作倒在路上,(这时候我在店里维修别的电器,没有跟他口角和身体接触)只听见他倒下的声音马上出去,打电话叫120,再去镇里卫生院载医生来,证实死亡了。报警警察来了带我去录了口供。先付了14000元在派出所里做按金。请问律师同志,这种事情我要负多大责任?谢谢!
2011-07-24 15:47 英群(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4日 16时41分
一、需要对死亡原因进行解剖鉴定。
二、如你所述是事实,你目前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因为,
1、承担责任的一般前提是要有过错。而你没有过错,发生口角不足以会死人。
2、具体的情况是,在死者倒地的前后,你没有接触死者。“夫妻俩就在店门口公路上拉来拉去,“心脏病”发作倒在路上”,但这需要警方调查证实,即使不能证实,也不能推断就是你的责任。
3、如果是心脏病发作死亡,则不是刑事案件。
4、即使是民事案件,你现在的责任,由谁定?应该是由法院来定,派出所不能定你的民事责任,要你“先付了14000元在派出所里做按金”显然是错误的。
三、建议
1、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清楚死者倒地的原因。
2、要求尸体解剖,鉴定死亡原因。
3、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派出所不能随意要你缴付任何性质的现金或者物品,要依法办理案件的扣押手续(不是案件的现金、物品,是不能扣押的,应在3日内返还)。
4、对派出所要你交纳14000元现金,超过3日,依法提出返还要求。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19 20:30
先行工伤鉴定再行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1-07-24 16:14
你不承担责任。
4 易明律师  2011-07-24 22:32
建议联系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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