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犯名誉权 同事小张在一天上班时,当着众人面将我的 裙子掀起至使我 的 隐私部位遭到暴露,遭到男女同事的 大声嘲笑。我 气愤极了,让她赔礼道歉,她说开玩笑,不 道歉。第二天吃饭时我 让她为昨天的 事道歉,她不但不 道歉还出言辱骂我 ,我 一气之下.用碗将她砸了以下,受点皮外伤,治安员说 她不犯法,我 打人犯法,让我出药费。我自认为她侵犯我 的 名誉权,我的 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药费,不知是这样认为对吗
2011-07-13 10:04 vjA5900(浙江-嘉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3 10:05
对方已构成侵权。你可以要求同事证明,然后起诉对方
要求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
要求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3 10:19
对方对你的行为涉嫌侵犯你的人身权利,你可以要求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起诉处理;
但是你用碗砸人确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你用碗砸人确属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责任。
3 倪振杨律师 2011-07-13 10:22
桥归桥,路归路!
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 110网律师 2011-07-13 10:26
要算防卫的话,你也是防卫过当了,要采取合理的方式维权,对于他之前掀你裙子的事,你可起诉要求他赔礼道歉。
5 陈晓云律师 2011-07-13 10:42
都犯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1-07-13 13:42
对方涉嫌侮辱你的人格权利,是犯法的,你打人也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