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问题 我们共姊妹七人,2008年母亲去世,在母亲病危时把家里的三间平房答应卖给我,卖房的钱一部分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配。2010年我的两个姐姐将我告上法庭说我一个人侵吞财产,(这两个姐姐应八年不尽赡养义务,母亲曾将其诉至法院,并在病危时说过不给他们财产)。法院将其余四人追加为共同被告,请问法院的追加对吗?
2011-07-13 00:00 zjkjiu……(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3 09:44
当然没问题 建议你积极应诉 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