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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女孩)和对方发生争执,叫我和一个朋友过去...双方发生口角
朋友(女孩)和对方发生争执,叫我和一个朋友过去...双方发生口角 朋友(女孩)和对方发生争执,叫我和一个朋友过去...双方发生口角,对方四人我们两人,站马路两边双方对骂...后来对方过来说要把我们带走,双方打架,对方先动手,对方报警...被我朋友用刀造成轻伤....现在我朋友已经被逮捕,请问为什么双方打架只抓捕我方呢?而我现在有没有被起诉的可能?
2015-11-19 09:48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11-19 10:0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
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110网律师  2015-11-19 10:40
建议先会见,了解案情,争取从轻处罚。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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