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 卖方已经全款付清一商品房,和开发商也签有正式合同,但是还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开发商要统一半年在提交办理,房产证要1年半内办理好,土地证要3年内办理妥当),现在欲将此房转卖给我,卖方说只要找开发商改合同更名即可,我直接付款给卖方,没有其它任何税费,不知道这样的操作是否可行?需要公证嘛?我应该注意些什么?正确的操作流程应该是怎样的?谢谢解答,越详细越好。
2011-07-12 20:58 aus613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3 11:46
建议向住建局查询,根据要求处理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