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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酒后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于我车相撞后死亡,死者57岁没有父母有两个孩子都成人
交通事故中对方酒后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于我车相撞后死亡,死者57岁没有父母有两个孩子都成人 交通事故中对方酒后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于我车相撞后死亡,死者57岁没有父母有两个孩子都成人,又老婆,死者是农村户口,这样情况下赔死亡总额得多少钱?求高人给解答,谢谢!
2015-11-19 07:24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11-19 07:49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 停尸费、运尸费、整容费、法医鉴定费等等其他项目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1-20 17:02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
3 王军律师  2015-11-19 08:33
需要根据责任认定以及保险情况来确定
4 隋新律师  2015-11-19 09:21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5 张俊杰律师  2015-11-19 09:53
具体赔偿数额还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可与我联系,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6 刘丹律师  2015-11-19 09:59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 停尸费、运尸费、整容费、法医鉴定费等等其他项目
7 张勇律师  2015-11-19 11:11
你好,需要看事故责任划分的,对方责任大
8 110网律师  2015-11-19 11:15
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
交警部门做事故责任认定,超出交强险范围,按照责任认定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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