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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赤壁市神山镇,西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因大概在2010年左右,本村村民徐冬林,借用我与妻子的身份证
我是赤壁市神山镇,西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因大概在2010年左右,本村村民徐冬林,借用我与妻子的身份证 我是赤壁市神山镇,西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因大概在2010年左右,本村村民徐冬林,借用我与妻子的身份证,在本镇信用社借了三万元贷款,至今未还,为了这三万元的贷款,本镇信用社信贷员一直找徐东林讨要贷款,从来没有找我要过贷款,就因此事,信用社把我的粮种补贴己载留,不预发放,请问贵律师,他们这样截留农民粮种补贴有道理吗?
2015-11-19 02:04 144786859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11-19 10:14
您好!
不合理,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但是你未签字,是无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5-11-19 10:08
不合理,他人贷款,你未签字,对你方不产生效力,你可以向信用社主张你的粮种补贴、
3 王宇航律师  2015-11-19 10:58
您好,不合理,因为您并未在贷款文件上签字,所以该贷款协议对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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