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亨受国家对困难企业有关社保优惠政策,把在岗人员也作下岗人员申报 单位为亨受国家对困难企业有关社保优惠政策,把在岗人员也作下岗人员申报,养老金未交足20%(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请问这样做是否有损职工利益,会影响职工退休金吗?职工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其交纳社保?
2015-11-18 09:33 ask201……(湖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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