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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去年二次法院判决我离婚,离婚后把房子以竟价拍给我了,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房子是毛坯房,到现
你好请问我去年二次法院判决我离婚,离婚后把房子以竟价拍给我了,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房子是毛坯房,到现 你好请问我去年二次法院判决我离婚,离婚后把房子以竟价拍给我了,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房子是毛坯房,到现在也卖不出去,我现在没钱给对方,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限给对方钱,会加倍支付对方利息钱吗?我该怎么办,急,急,急
2015-11-17 23:15 1447695159(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11-17 23:37
1、房产由于未出售,则不能及时支付对方折价款也属于合理情况,因此关于迟延履行的利息问题可以就此与对方及执行法官协商处理。
2、另外,该房判决与你之后,如何处分及使用也是很重要的参照因素。
2 赵  强律师  2015-11-17 23:18
利息可通过执行法官协商。房屋可低价出售。
3 韦云律师  2015-11-18 08:00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限给对方钱,对方有权要求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4 郑何顺律师  2015-11-18 09:31
你好,当然要支付利息。如果你没有支付能力,建议还是找法院拍卖掉吧。你当时没钱干嘛说自己要房子呢。
5 张向锋律师  2015-11-18 14:06
可与对方协商,变更给付期限。
6 颜莉萍律师  2015-11-18 19:15
没钱还要房子,真是不会想清楚,换个思路,房子给对方,你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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