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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易县人,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交房,我当时没有拿钥匙
您好,我是易县人,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交房,我当时没有拿钥匙 您好,我是易县人,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交房,我当时没有拿钥匙,于今年五月份入住的,现在开始交取暖费,昨天去供暖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说必须补齐去年的两千六百多元取暖费,还有三千来块钱的滞纳金,以前一直没有人通知我,联系我。现在暖气有没有,我也不知道是故障还是他们给掐断了,他们的做法有依据吗?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回复我,谢谢您。
2015-11-17 11:41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11-17 11:54
你好 没有依据  可以拒绝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11-17 20:28
去年10月交房,当时没有拿钥匙,之后的费用自己按物价局规定负担
3 宋超律师  2015-11-17 11:43
您好,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提供供暖证明、收费依据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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