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债务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如离婚后又将如何划分? 本人于2008年12月1日领取结婚证,婚后因多种原因导致欠债,男方欠债24万,女方欠债22万,部分债务夫妻双方签字,部分债务单方签字,但双方清楚用途,均有详细的登记。2011年6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女方自愿承担女方欠债22万(已还清),男方自愿承担24万,但男方至今无力偿还,男方家人向本人女方追讨,请问:女方还需要承担吗?
2011-07-11 13:32 135560……(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7-11 13:40
债权人有权向双方要求还债,一方偿还后,再按离婚协议向对方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1-07-11 15:13
对外你们两人负连带还款责任。对内你们按离婚协议分担。对超出协议而还款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11 15:14
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一起还债
4 110网律师 2011-07-11 17:09
一般来说是应当承担的.女方承担后有权向男方追偿.
5 欧学文律师 2011-07-11 21:13
男方家人无权向你追讨(咨询QQ1979893429广州)
6 李开宏律师 2011-07-12 09:14
女方依据离婚协议无需承担男方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了, 但是债权人有权要求男方和女方偿还债务, 如果女方偿还了不属于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话可以向男方追偿。
7 110网律师 2011-07-12 11:15
具体与本律师联系
8 110网律师 2011-07-12 23:31
1、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债务的分担是有效的,但本协议只适用于男方和女方内部,不能对抗债权人。
2、如果这24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男方和女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女方如果承担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该部分款项。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2、如果这24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男方和女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女方如果承担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男方追偿该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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