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能怎么要回 2010年与人合伙买山林砍伐,合伙人资金不足,我借资一部分给合伙人,按一分的利息,合资一部分,合资部分合伙人打的是收条,借资部分打的是欠条,利息的事只是口头上说的;2011-2012合伙人还了部分借款,但后来他说被对方骗了,借资和合伙的钱都没有了,我以借贷起诉,但法院判是合同纠纷,我一直在外地,当时和对方有一份合同,是我起草的,我们拿到东西才能付钱,怕对方不诚信,但合同没有签字;因对方拿的东西少了,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我就少付钱,签了少付钱的临时协议,我走时还说要按合同的意思我才签合同,否则我就不做了;合伙人在法院有熟人,导致前面一直不立案,后面国家新规定,立案了,上庭,法官一直说借款没有写明利息,说我参与报案,明显合伙人拿的报案材料是伪造我的签名,说我狡辩。律师说上诉若中院没有人,不可能会给你改判。
2015-11-17 09:40 TWSHI(湖南-怀化)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