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继承 母亲去世第一继承人 还剩下儿子 女儿 和姥姥,如果我起诉继承份额而不要钱,法院会怎么判呢,法律有什么规定呢.
2015-11-17 07:36 flnlzy(辽宁-沈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11-17 10:04
要房子的 给其他人钱, 协商不成的 拍卖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11-17 16:14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3 陈晓云律师 2015-11-17 09:22
由得房的继承人支付你应继承份额相应的折价款。
4 隋新律师 2015-11-17 09:46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刘丹律师 2015-11-17 11:52
由得房的继承人支付你应继承份额相应的折价款。
6 110网律师 2015-11-17 16:46
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