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和解后,一方未执行,未执行方证人是否涉嫌做伪证? 13年前的一张欠条,金额为2500元,借款当事人不识字,按期还款后没有抽回欠条,10年后被借款方起诉,经法院调解由借款方付给被借款方4000元结案,后因借款方不服,未按时给付。现法院判决借款方证明还款证人拘留10天,罚款5000元,请问民事和解后证人是否涉嫌做伪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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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0 19:14 jiangn……(陕西-安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7月10日 20时3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伪证罪,《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基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在民事和解后证人根本不存在涉嫌做伪证的问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伪证罪,《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基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在民事和解后证人根本不存在涉嫌做伪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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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0 20:22
不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