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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签订合同出租后,合同期内,是否可以赔偿违约金后直接收回房屋?
房屋签订合同出租后,合同期内,是否可以赔偿违约金后直接收回房屋? 本人出租房屋给乙方,并签订为期4年的合同,签订内容一项为如其中一方违约就得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000元,并口头告知要把此房出租给别人,但为写入此房。现房屋已经出租了1年3个月,甲方因有事要收回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现甲方按合同上所注赔偿给乙方2000元,可是乙方说他已经把房屋出租给丙方,签订时间为3年,如违约乙方得赔偿丙方5000元,所以现在乙方要求甲方赔偿2000元以外还要赔偿他付给乙方的5000元的违约金。
请问:
     1.现在甲方是否可以已不得转租为由收回此房,并且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违约金,还要其支付赔偿我们违约金。
     2.如果甲方已口头告知乙方他会出租给别人,那甲方就不能以第一个问题来制约乙方,那甲方是否可以按合同规定只赔偿其2000元违约金然后把房屋收回。
     3.因乙方不同意甲方赔偿金额,并且不交出房屋,这种情况下,甲方是否可以强行让租客搬走收回房屋后直接支付给甲方2000元赔偿金?
2009-08-11 13:36 张桅()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8月11日 13时39分
你只须付二千元违约金即可。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11 13:55
没有书面同意转租的,属于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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