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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1月11日在单位上班时不小心切到左手食指半个指甲盖,当时单位大夫让我去唐都医院处理
你好!我11月11日在单位上班时不小心切到左手食指半个指甲盖,当时单位大夫让我去唐都医院处理 你好!我11月11日在单位上班时不小心切到左手食指半个指甲盖,当时单位大夫让我去唐都医院处理。我去唐都医院看完后大夫给我的诊断证明上写着手指制动10天。回到单位后他们要我到医院开病假条,但医生不给开。单位说没有假条就不能休工伤假。我该怎么办?开病假条
2015-11-16 15:47 ask201……(陕西-宝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11-16 16:06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标准要求单位赔偿。。。
请采纳。。。
2 康治斌律师  2015-11-16 16:1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李庆标律师  2015-11-16 18:43
单位的说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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