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吗? 我于2009-7-1日在西二旗城铁站,非法营运拉人,被交通执法人员抓住,当天所得80元,为什么交通执法人员开出的罚单时12000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是你们所谓的依法办案吗?我有罚款单为证,这钱我已经交了,我能起诉吗?请不要敷衍,请给与详细答复,
2009-08-11 12:53 上用别克(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8-11 13:31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刘江律师 2009-08-11 12:58
可以提起复议或直接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09-08-11 13:39
已在一对一咨询中回复。
4 孙新律师 2009-08-12 06:25
不服罚款处罚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5 孙新律师 2009-08-11 22:29
不服行政处罚的,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者诉讼.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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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赵江涛律师 2009-08-11 23:38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